——写在我市全面贯彻《弘扬“店小二”精神严格执行“十必须十不准”工作方案》之际
阅读提示:贯彻落实《荆门市弘扬“店小二”精神严格执行“十必须十不准”工作方案》,就是要增强全市上下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事关营商形象、个个都有营商责任”的观念,为建设江汉平原振兴发展示范区注入强劲动能。
“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须臾不能缺少。面对疫情防控这场大战、大考,良好的营商环境就是冲抵疫情影响的‘防波堤’,是尽快实现复工复产复市的‘先手棋’。”7月25日,市发改委副主任杨传文接受媒体专访时说。
7月10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荆门市弘扬“店小二”精神严格执行“十必须十不准”工作方案》(简称《方案》)。杨传文认为,贯彻落实《方案》,就是要增强全市上下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事关营商形象、个个都有营商责任”的观念,为建设江汉平原振兴发展示范区注入强劲动能。
发扬光大“店小二”精神
“店小二”精神的核心是服务精神。企业是创新创业的坚强主体,群众是创造财富的主导力量。推进高质量发展,最大的力量在企业,最好的智慧在群众。
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的通知》,要求全省上下彻底转变理念,放下架子、俯下身子、抛开面子、开动脑子,提供高水准服务。《方案》要求,在全面学习宣传时,切实做到传达学习全覆盖、上门宣讲面对面、广泛宣传达共识。
根据要求,各地、各部门迅速召开党委(党组)会议、全体机关干部会议、党支部会议,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规定,确保党员干部全覆盖。包联干部深入企业,宣讲省委、省政府《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规定,确保包联企业知晓相关内容。各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广泛宣传《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规定,大力宣传我市弘扬“店小二”精神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弘扬“店小二”精神的良好氛围,形成遵守“十必须十不准”规定的广泛共识。
十必须十不准抓执行
“高水准的服务环境,并非孤立存在,必须植根于城市的整体氛围之中。”杨传文说。
看到客人老远就打招呼,鞍前马后殷勤周到……影视剧中的“店小二”形象深入人心。我市出台执行“十必须十不准”工作方案,就是要规范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努力建设“全省最优、全国一流”营商环境,成为疫后重振、浴火重生的金字招牌。
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必须实行清单管理、“一网通办”,推广“一事联办”,按法定和承诺时限做到审批服务“零超时”;不准超出清单审批或者以备案等形式搞变相审批、要求可全程网办的事项到现场办理。
所有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证照材料必须依法共享;不准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交政府部门可以共享的证照、重复填报提交相同材料。建立健全“减时限、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办件核验机制,全面清理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对接全省统一的事项材料库,规范材料名称、内容、数量、介质、审查要点等。做好新生成证照24小时内全量入库工作,加强电子证照和电子材料在线应用。2020年10月底前,实现材料库已有的材料免于提供,能够共享的电子证照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所有政务服务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必须全部开展“好差评”,对差评100%限期整改并反馈;不准敷衍应付整改、故意刁难服务对象。
所有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做到“零收费”,政府定价收费、涉企保证金严格实行清单管理;不准超出清单收费、搭车收费、变相收费,擅自提高保证金收取标准、拖延返还时限。
对所有市场主体必须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准擅自提高准入门槛,搞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持续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多证合一”、“证照分离”、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住所(经营场所)承诺制改革等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所有涉企会议、调研活动必须严格实行归口报批管理,经同级党委、政府批准后方可组织,除走访服务企业或企业家履行社会职务职责外,一个月安排同一家企业参加会议或到同一家企业调研不超过一次;不准随意安排涉企会议、调研,硬性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参会或陪同调研,干扰企业正常经营。
所有涉企检查必须实行清单管理并归口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大力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除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异地转办或安全生产、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涉嫌税收违法检查外,对同一家企业现场执法检查一年不超过一次;不准随意调换受检对象、检查人员,在清单之外增加检查事项。
对所有市场主体必须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及时纠正的免予行政处罚;不准对新业态、新模式简单否定,以罚代管,一罚了之。
所有政府依法作出的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必须100%兑现、履约;不准“新官不理旧账”,随意更改合同,拖欠企业账款,损害政府公信力。
对所有企业和群众实名提出的意见、建议或投诉举报,必须实行首办负责、100%限期反馈,形成工作闭环;不准互相推诿、 故意拖延、逾期不回复。
责任上肩抓落实
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定期走访企业,征求意见建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对违反“十必须十不准”规定、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以及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追责问责。
加强督办检查。市优化办和各专项工作组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定期组织开展弘扬“店小二”精神落实“十必须十不准”规定专项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 进行通报批评。
严格监督问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监督问效贯穿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措施和“十必须十不准”等规定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检查发现、信访受理、部门移送的相关问题线索进行严肃查处。(记者 姚桂林 周小丹 通讯员 鲁鹏程)
来源:荆门日报
编辑:曹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