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岭大道、平湖大道禁止停车的公告


根据文明县城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城区道路状况和车辆通行流量,经研究决定,继汉津大道之后,将洪岭大道、平湖大道也列为严管街,取消临时占道停车位,禁止除公交车以外的机动车长时间停靠。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沙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启用电子监控系统将对违法停车违法行为自动抓拍,并依法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

沙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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