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聚焦】 沙洋县筑牢社会保险基金安全“防护墙”

“工伤保险金是咱们老百姓的救命钱,我为自己先前的行为感到抱歉,谢谢你们让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马上就把钱退给你们。”2月26日,沙洋县沙洋镇洪岭社区居民孔芳满脸歉意地对县人社局的工作人员说。

2021年1月5日孔芳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车主拒付医药费,县工伤保险基金为她先行垫付了6791.05元。后经工伤认定后,孔芳隐瞒第三方已支付医疗费用的事实,重复领取了这笔钱。

“通过系统核查比对,我们发现孔芳有重复领取工伤保险金的情况后,立刻联系她,并告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冒领社会保险基金属于违法行为,如果不按时退回,人社部门有权依法进行处罚。”沙洋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主任李方明说。

经多次电话联系沟通未果后,2月26日,县社保基金管理结算中心主任李方明带队上门向孔芳宣讲了相关政策和因冒领社保基金而受到法律制裁的案例,然后又向她出示了相关证据和记录,并告知了她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最开始人社局的工作人员找我核实情况时,我以为才几千块钱的事,又没有犯法,他们也不会把我怎么样,所以我一直都没有承认。现在想来是我太不懂法律了,差点就违法了。”孔芳认识到自己不退回费用的严重性,诚恳地道了歉,并当场通过微信转账完成了退款。

近年来,沙洋县工伤保险支付中心高度重视工伤保险基金的安全,通过线上宣传、案例分享、信息互通、上门稽核等方式,严防基金跑、冒、漏、滴。2020年7月至今,已追回各类冒领工伤保险基金1.2万元。

“工伤保险基金安全是守护职工安康的最后一道屏障,我们将积极做好工伤预防工作,坚决打击骗保违法行为,筑牢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这道‘防护墙’, 守卫全县职工安康。”沙洋县人社局副局长胡勇说。


来源:荆门日报

记者:杨国良 通讯员  朱琼 曾一玮

编辑:张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