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倡议书


最是一年春光好,植树绿化正当时。自1981年全国人大作出《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以来,市中心城区通过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先后在东宝山、三干渠、总干渠、三环线、漳河大道等地建成了一批生态防护林,在荆门植物园营造了“蒙浙荆”抗疫纪念林。2021年是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4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全市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在此,我们倡议全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为美化家园,建设美丽荆门贡献力量。

一、做义务植树活动的组织者。全市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组织本系统、本单位适龄公民,在包联村、包联企业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支持乡村道路、水岸绿化和公园绿地建设,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组织本区域适龄公民,大力开展身边增绿、“四旁”(村旁、水旁、路旁、宅旁)植树、森林管护,履行植树义务。

二、做义务植树活动的参与者。在荆门生活、工作的市民,凡男十一岁至六十岁,女十一岁至五十五岁,未丧失劳动能力者,均可采取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形式,履职植树义务,也可以登录“湖北全民义务植树网”捐款履责。

三、做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者。鼓励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加全市各级绿化委员会组织的国土绿化公益宣传活动,开展林业科技推广、自然教育、技术培训、专业指导、法规普及等工作,履行植树义务。

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将分季节组织开展不同类型的义务植树活动,社会各界可积极报名参加。第一期报名时间截止3月12日,3月15日左右组织植树活动,地点位于市十里牌林场罗汉山分场。报名联系方式:0724-2441679(市十里牌林场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种树皆待春,春至难久留。”朋友们,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不负春光,积极投身到义务植树活动中去,做绿色文明的使者,为让荆门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奉献一份力量。

荆门市绿化委员会

荆门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荆门市委

荆门市妇女联合会

荆门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1年2月25日


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摘自《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全绿字﹝2017﹞6号文件印发)

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分为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其他形式等8类。各种尽责形式及折算标准如下:

1.造林绿化类。指直接参加乔、灌、草植被育苗、栽植全部或者部分过程的劳动的尽责形式。

折算标准:栽植乔木1株,栽植灌木1丛,培育苗木10株,栽植容器苗10株,栽植绿篱3平方米,种植或者铺设草坪3平方米,对屋顶、墙体、阳台等进行绿化1平方米,在单位、街道等公共场所节日摆花10株(盆),完成其中一项折算1株植树任务。参加整地、挖穴等造林绿化劳动半个工作日,折算完成3株植树任务。

2.抚育管护类。指直接参加对现有乔、灌、草植被除草除杂、浇水、松土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整枝修剪、间伐等抚育管护活动全部或者部分过程的劳动的尽责形式。

折算标准:抚育幼树5株,抚育密植灌木5株(丛),管护绿篱或者草坪6平方米,管护屋顶、墙体、阳台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绿化面积2平方米,完成其中一项折算1株植树任务。参加抚育管护劳动半个工作日,折算完成3株植树任务。

3.自然保护类。指按有关规范要求,身体力行参加保护生物多样性、野生动物栖息地,修复退化或者受损土地自然生态功能的全部或者部分过程的劳动的尽责形式。

折算标准:繁育珍贵树种苗木5株,主动向管理部门报告需要救护的保护级别陆生野生动物情况,清理、拆除非法设置的毒饵、猎夹、猎套等非法猎捕工具1个(件、套),林中悬挂人工鸟巢1个,完成其中一项折算1株植树任务。参加野生动物栖息地修复,荒漠化防治、退耕还林(草)、退耕还湿、山体或者废弃地生态修复等劳动半个工作日,折算完成3株植树任务。

4.认种认养类。指通过直接投工投劳或者捐资代劳,在指定地点新建乔、灌、草植被,或者对指定乔、灌、草植被进行冠名或者非冠名养护的尽责形式。

折算标准:认建城市绿地或者屋顶、墙体等立体绿化1平方米;认养其它乔灌木3株(丛),认养密植灌木、绿篱、草坪10平方米,完成其中一项折算1株植树任务。认养和保护古树名木1株,折算完成3株植树任务。

5.设施修建类。指在技术人员指导下,修建森林作业道、森林防火带、森林公园步道,绿地灌溉(排涝)渠道,以及各类绿地游憩、服务、管理设施等全部或者部分过程的劳动的尽责形式。

折算标准:修建森林作业道,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步道5米(宽1米以上),森林防火带10平方米,参加修建绿化设施劳动半个工作日,完成其中一项折算3株植树任务。

6.捐资捐物类。指自愿向合法公募组织捐赠资金用于国土绿化,或者捐献当地国土绿化急需物资的尽责形式。折算标准:湖北省按10元的标准,折算完成1株植树任务。

7.志愿服务类。指自愿参加国土绿化公益宣传活动,或者按有关要求提供与国土绿化相关的普及推广、培训指导、公益活动组织管理等志愿服务的尽责形式。

折算标准:自愿参加宣传报道、信息化建设、科学或者法规普及、技术推广、教育培训、专业指导、国土绿化公益活动组织管理等半个工作日,折算完成3株植树任务。主动报告违反国土绿化法律法规行为或者初发林业灾情,折算完成3株植树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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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上荆门

编辑:王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