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聚焦】沙洋县门诊慢性病相关政策有新变化


日前,记者从沙洋县医保局获悉,在今年初,门诊慢性病申报评审工作已启动。同时为了让便民、惠民政策深入基层,更加方便群众,今年的慢性病申报、评审和待遇都有了新变化。

据了解,今年的门诊慢性病申报工作于1月1日启动,为期2个月,申报时间较往年进行了延长。经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受理初审,目前集中申报工作已告一段落,共收到参保人员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资料2051份,其中参保职工542份、参保居民1509份。

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在今年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23种调整为25种。新增了新冠肺炎后肺纤维化和肺动脉高压两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的待遇申报,实行敞口机制,常年受理。

在待遇标准上,调整了苯丙酮尿症特殊慢性病的门诊待遇标准,参保人员采取药物治疗及血苯丙氨酸浓度检测发生的合规门诊医疗费用,不设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由65%提高到75%;采取特殊药品治疗发生的费用,实行限额管理,限额标准由2000元/月提高到2500元/月,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由65%提高到75%。

为规范评审,从3月开始,该局从沙洋县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专家库中抽选20名专家对申报慢性病资格的患者资料进行评审。此次评审工作采取分组的方式开展,一组为职工,一组为城乡居民,严格执行25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准入标准及相关规定。对不符合病种、病历资料不齐全以及达不到准入标准的不得纳入享受慢性病待遇,对申报慢性病的患者不符合条件的注明原因,并反馈给申报人。最后将评审通过的参保人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满后,通过医疗保障短信平台告知参保人,切实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


来源:荆门日报(记者杨国良 通讯员敖立华)

编辑:曹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