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跟踪监督 再生资源回收站有了新面貌

                                                  

近日,沙洋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及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站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跟进监督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2020年底,该院在城区开展了“再生资源回收站”环境污染监督活动。经调查发现,有些再生资源回收站没有履行环评手续,在院内随意堆放废旧电视、洗衣机、空调、电冰箱等内含电子导管、电路板等危险性电子废物的固体废物,有些再生资源回收站对拆解废旧电器等固体废物随意倾倒、堆放、丢弃,既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回收拆解,也没有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它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为此,该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环境保护防治监督管理职责,对违法再生资源回收站依法进行处理,消除污染环境风险。相关行政主管单位迅速行动,按照建议内容进行了履职。

通过“回头看”,存在问题的再生资源回收站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完善了场所“三防”措施,并规范堆存、收集废旧电器。沙洋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引导行业规范经营。

“检察机关通过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消除了环境污染隐患,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为环境保护贡献了检察力量。”人民监督员耿春华参与沙洋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后说道。


通讯员:邹慧琴   

编辑:曹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