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水利和湖泊局四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长江治理保护迈入依法实施的新阶段。沙洋县水利和湖泊局将依据长江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多措并举,推动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向纵深发展。

扎实做好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长江保护法,并在单位网站设置宣传专栏。同时,在长江保护法作为今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主要内容,通过专家解读、媒体报道、网上知识竞赛、举办展览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强化长江保护的责任机制。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在长江大保护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组织领导体系,强化河湖长制平台架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增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切实增强沙洋县河湖保护和发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夯实长江保护的基础工作。严格按照长江保护法以及《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沙洋县水资源节约与保护、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生态流量等涉水规划和管控指标,并积极争取新一轮水利补短板工程,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防洪减灾工程和非工程体系,维护河势稳定与防洪安全。

强化长江保护的执法保障。把侵占河湖水域,非法采砂、水土流失、擅自取水等长江保护法规定的重点违法行为作为执法重点,完善执法监督和网格化监管体系,强化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并依法严厉惩处到位,以强有力的执法,增强法律权威性,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通讯员:徐锋     

编辑:曹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