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个加强”推动《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

3月1日《长江保护法》颁布实施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紧紧围绕涉及自然资源部门的资源调查、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生态修复四项主要职责,采取四项措施推动该法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规划统筹,强化用途管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1569公顷,新划定自然保护区9670.07公顷。在规划选址与用地预审时将长江保护法禁止的化工等高污染项目排除。

二是加强资源调查,夯实基础业务。结合“三调”等有关成果,摸清长江第一大支流汉江流域土地、矿产、森林及野生动物等自然资源状况。完成全域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和42个河湖库划界确权工作。

三是加强项目调度,推进生态修复。着力推进部级试点沈集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和省级试点马良云雾观矿区修复治理项目实施。完成110亩汉江岸线腾退地补植复绿。以省级森林城市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示范县创建为抓手,着力开展国土绿化,本年完成绿化面积21699.6亩、道路绿化77.9公里。

四是加强多方联动,形成齐抓共管。与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清理、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清风行动”、打击毁林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流域各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


出品:沙洋县融媒体中心

通讯员 :谢文杰 谭媛元

编辑:张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