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高墙,回归社会是所有刑满释放人员最大的心愿,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扶,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是司法行政重要的工作职责。
4月12日下午,沙洋县司法局副局长蔡恒、沙洋司法所所长张玉娥前往潜江火车站与云南省官渡监狱进行了刑满释放人员G某的交接。G某十年前因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现已与亲人失联多年,也无居住地,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沙洋司法所提前与沙洋镇农建社区居委会沟通协调,为其临时安置了就餐和住宿地点,捐赠了衣物。沙洋司法所还多方联系,为G某申请了2000元临时救助资金,介绍他到本地的一家建材公司工作,使他有了稳定的收入。
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沙洋县司法行政系统立足部门职能,主动作为,积极投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通过与各镇、相关部门、社会力量多方协调,已为辖区内三名“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刑满释放人员初步解决了居住、就业、生活困难等问题。
掌握每名刑满释放人员的实际情况,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力争使绝大多数刑满释放人员增强改过自新的信念和就业能力,在就业生活和社会救济等方面不受歧视,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是新时期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责所在,以人为本的关怀和暖心帮扶彰显了司法温情,秉承了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
通讯员:李夜雪
编辑:曹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