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沙洋县检察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净化校园环境

“这些防暴器材,学校保安都会使用吗?”

“女生寝室宿管员是不是女性?是否封闭式管理?”

“学校老师入职是不是都进行了严格审查?”

“监控设备有没有盲区?”

“教室里面的监控是不是全覆盖?”

洋县检察院未检部门检察官一边认真查看,一边仔细询问记录着……

为切实发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效能,沙洋县检察院聚焦未成年人校园环境,积极贯彻落实 “一号检察建议”精神,常态化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于5月13日联合县教育局对辖区内部分中学、小学、幼儿园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本次专项督导检查主要针对四个方面进行:一查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预防性侵害制度,是否有专人负责校园安全工作、接收处理有关性侵害的投诉;二查学校招录人员是否经过严格审查,是否招收有性侵害违法犯罪前科人员,是否有效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是否严格管理教职员工;三查是否对学生、儿童开展有效的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等自护教育;四查学校寝室、教室、保安室等重点区域的管理是否严格,是否存在监控盲区,重点检查女生集体宿舍是否实行封闭管理,管理员是否为女性,其他人员是否能够随便进入。


在开展督导检查的同时,检察官还向学校管理人员详细解读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实行)》、《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等相关规定,要求学校管理方必须传达贯彻到位,督促其要严格履行报告义务,严格落实入职查询制度。


通讯员:王小慧

编辑:曹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