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先进人物】胡金凤:肩负“扫黑除恶”使命尽显沙洋检察担当

“她外表柔弱,说话温和,可办起案子来,雷厉风行。”

“遇到办案难题就找她指点迷津。”

“你别看她瘦瘦小小,面对犯罪嫌疑人,她可是气场十足。”

“她是我们的知心大姐姐,豁达开朗。”

……

这个她,就是沙洋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胡金凤。这个外表柔弱、说话温和、瘦瘦小小的她,选择直面黑恶势力。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参与办理涉黑案件3件56人,主办涉恶案件1件8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件1人,除涉黑案件中组织、领导者廖某某、刘某某2人不认罪认罚外,其余全部认罪认罚,量刑建议均被法院予以采纳。2019年度,其办理的李某某危险驾驶案补充侦查提纲被省检察院评选为优秀补充侦查提纲;2020年度,其办理的杭某某行贿案被最高检选为精品案例。


勇挑重担

进入公诉部门后,胡金凤凭着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勤学好问的坚持,迅速成长为部门骨干,承办很多大案要案难案。在办理大案要案的过程中,她认真核对每一起事实,每一个证据,以钻研的态度、专业的精神挑战疑难复杂案件,并通过办理大案要案学习更多专业知识和办案技巧。在如何规范取证、如何有针对性地做好出庭预案、如何把握嫌疑人的心理方面都有所收获,增加了业务自信。

2018年初,沙洋县检察院办理第一起扫黑除恶案件——在荆门地区影响很大的廖某某等30人涉黑案件,卷宗180册,涉案人员众多,社会危害性大,承办这样一起案件,难度可想而知。当领导安排胡金凤参与办理这起案件,她暗暗给自己鼓劲,一定要把此案办好,打响扫黑除恶第一枪。

审查该案期间,她和另两名检察官及其助理们以办案点为家,开启了“白加黑”“五加二”的办案模式。由于早出晚归,胡金凤和上高中的女儿经常一个星期见不到几次,女儿开玩笑的说:“妈妈,我们住在一起却不经常见面,你比高三学子还要刻苦努力咧!”面对懂事的女儿,胡金凤有点亏欠,可是她明白自己不能停下来,“办案子就好比高考,要兢兢业业,更要小心翼翼,不能有一丝错误,宵衣旰食也不够!”

经过半年的奋战,胡金凤和专案组同事一起撰写了6.5万余字的起诉书、1万余字的公诉意见书、322页的举证提纲,为出庭公诉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庭审时,面对旁听席的数百群众,顶着26名律师和30名被告人的无理狡辩,她胸有成竹沉着冷静,举证有条不紊,答辩入情入理,和另两名检察官配合默契,边出示证据,边以事实和法律对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观点一一进行有力的驳斥。最后法院数罪并罚,分别判处3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至二十四年不等的刑罚。


精准“打财断血”

在参与办理的3起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中,胡金凤均负责经济特征和部分犯罪事实的审查。她积极引导公安机关查清黑恶势力及其成员财产状况,依法及时监督涉案财产处置情况。办理黄某某等16人涉黑案件中,她发现公安机关卷宗中缺少追缴违法所得等方面的证据,逐列明经济特征补充提纲24项,有力帮助公安机关把握侦查方向和侦查重点。通过引导侦查,冻结遗漏涉黑资金20万元,查封屈家岭管理区城南建材厂和五三蔡东砖瓦厂两处涉黑固定资产,法院均依法判决没收。

工作中,她严格区分合法财产和非法财产,她常说:“一个人犯罪,不代表其家属也应该承担责任,精准‘打财断血’,做好财产区分也是公平正义的一部分!”在办理黄某某等16人涉黑案件中,通过审查发现部分涉案财物公安机关没有随案移送,犯罪嫌疑人家属通过律师反映要求返还。胡金凤不怕麻烦经过严密核查,对部分财产认定为家属合法财产后,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对家属相关银行账户及时解冻,对扣押车辆及时返还。犯罪嫌疑人家属特别感激“谢谢胡检察官,不用有色眼镜看我们,帮助返还了我们的合法财产!”


让证据说话

“办铁案,就是让证据说话!”2019年底胡金凤主动请缨办理王某甲等8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在审查过程中,发现该团伙成员王某涉嫌的其中一起犯罪事实,已于2017年以窝藏罪被判刑,现有新的证据证明王某在该起犯罪事实中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经请示领导决定后,胡金凤向荆门市检察院提请抗诉,市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中级人民法院指令沙洋县人民法院再审,现该案已依法予以改判。“提起抗诉会增加工作量,我是检察官我不能忽视任何案件上的证据,不然对不起我身上的检察制服!”

胡金凤在办理危险驾驶类案件中也不因案情简单而掉以轻心,对查获经过、送检程序、乙醇浓度鉴定等证据进行仔细核查,发现侦查机关在办理王某某、释某某、钱某某、李某某等人危险驾驶罪案件中,均存在送检程序、鉴定材料与检材不一致等问题,就该类型问题向侦查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有效促进了该类案件的规范化办理。


深挖“保护伞”

“办案子,要讲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中,胡金凤强化线索意识,主动深挖并向公安机关、监察机关移送黑恶犯罪及其背后的“伞网”案件线索,扩大斗争战果。她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协作配合,坚决“破网打伞”。2020年,在办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刘某某职务犯罪案件中,胡金凤严格审查起诉标准,准确把握刑事政策和适用法律,将刘某某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提起公诉。

“为什么要释法说理?让犯罪嫌疑人认识自己的错误并且愿意改过自新,才是最好的社会效果”在这起案件办理过程中,刘某某对指控其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比较抗拒,经胡金凤多次释法说理,刘某某对该罪名予以认可,并在其辩护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法院对其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她是公诉新秀,也是办案能手,三年来,她所办理的182件批捕、起诉案件定性准,无一错捕、错诉、超期,上访等情况。面对大家的称赞,胡金凤总是微笑的说:“这些都不是成绩,是我的本职工作,我办的是案子也是别人的人生!” 


来源:沙洋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曹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