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交通违法查处曝光台】酒驾害人害己,切莫学他们!


酒后驾车的危害有多大?

有人因它倾家荡产,家破人亡

有人为它前途尽毁,身陷囹圄

为何总有人以身试法

无非是因为心存侥幸

为深入落实建党100周年全县道路交通安保维稳工作,有效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做好沙洋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沙洋县于6月21日起全面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会战行动。

6月21日以来,沙洋公安在全县范围内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打击了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获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司机9名,其中1人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下面对这些酒驾违法人员进行曝光

希望大家要引以为戒

遵守交通规则 谨慎驾驶车辆

1、代某:2021年6月23日20时26分在S342省道41KM路段因饮酒驾驶被查获,体内酒精含量70mg/100ml。


2、冉某某:2021年6月23日20时22分在S342省道43KM路段因饮酒驾驶被查获,体内酒精含量23mg/100ml。


3、张某: 2021年6月23日20时58分在沙洋县沙洋镇汉津大道平湖车站路段因饮酒驾驶被查获,体内酒精含量53mg/100ml。


4、徐某某: 2021年6月23日20时47分在沙洋县沙洋镇汉津大道平湖车站路段因饮酒驾驶被查获,体内酒精含量16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5、都某某: 2021年6月23日20时12分在后港镇荆玻大道路段因饮酒驾驶被查获,体内酒精含量28mg/100ml。


6、张某某: 2021年6月23日20时02分在后港镇荆玻大道路段因饮酒驾驶被查获,体内酒精含量66mg/100ml。


7、习某某:2021年6月23日22时09分在沈集镇沈石公路社区居委会一组路段因饮酒驾驶被查获,体内酒精含量31mg/100ml。


8、申某:2021年6月23日21时50分在沈集镇沈石公路社区居委会一组路段路段因饮酒驾驶被查获,体内酒精含量67mg/100ml。


9、沈某某: 2021年6月23日20时18分在沈集镇沈后公路沈集二中门前路段因饮酒驾驶被查获,体内酒精含量51mg/100ml。


我们常说

“酒驾猛于虎”

现在,就让小编带着大家

算算“酒驾的成本”

沙洋交警温馨提示

酒后驾驶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不要以身试法,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承担沉重的违法成本。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不但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被终身禁驾!


来源:沙洋公安

编辑:曹春艳

审核:舒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