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简介

地 址:沙洋县荷花路2号;

电 话:0724-8596041;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

单位负责人:周华

机构职能:

1、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建筑装饰装修市场;负责和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负责城乡建设、城乡规划测绘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监管和指导城市燃气工作。

2、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全县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并监督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建设和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3、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4、承担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拟定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新技术、新材料的开发利用和推广工作;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管理工作;负责商品砼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5、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公众聚众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的初审”等行政审批职责。

6、负责本系统的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行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才培训和技能岗位等级鉴定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劳资、人事工作。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的综合协调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局系统重要工作的督办检查;负责组织协调办理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负责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及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本系统的社会治安工作。  

(二)法规信访股  

负责推进住建领域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建设行政法规的宣传,抓好普法学习教育工作;

负责住建领域依法行政工作,综合管理住建领域行政权责清单等重大行政决策审查工作,负责住建领域行政执法监督,统筹住建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住建领域信访、维稳处置等工作。    

(三)建筑业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建筑业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建筑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建筑业行业管理及建筑市场监管;监督并参与建设工程综合竣工验收;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招投标代理机构的资质、审核上报工作;指导和监督城乡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协助建筑企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建筑行业社团工作;负责全县建筑企业技术革新、建筑行业统计工作。

(四)城市建设股  

负责拟订城市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市市政公用等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并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初扩设计、审查、报批及施工质量、竣工验收、预决算工作;指导和协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监督并指导城乡建设工作;负责市政工程建设的监督和管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统计工作。

(五)勘察设计股  

综合管理全县勘察设计市场和城乡建设的抗震设防工作;查处违章勘察设计行为,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申报资料审查及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资料审查;负责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技术引进、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全县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及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单位的资格认证管理;负责全县注册建筑师、结构师、工程师等相关注册师的管理。  

(六)公用事业股  

负责城区道路桥梁、城市排水、城区河道等综合管理;负责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负责拟定城市供水及污水处理、燃气热力等公用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行业监督;指导公用行业优质服务、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七)村镇建设股  

贯彻落实省、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参与村镇规划工作;负责全县城镇“楚天杯”创建和指导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小城镇整治工作;指导重点镇建设和村镇建设试点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工作。  

(八)财务审计股  

协助编制城市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政府资金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组织、审计;综合管理年度投资计划和城市、乡镇建设维护资金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落实;负责制订系统内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计划;管理局直属单位财务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负责局属单位法人代表的离任审计和事业单位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管理。   

(九 )人事教育股 

负责局系统各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社保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的审核和申报工作;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行业干部职工培训工作;指导局属各单位人员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局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职工职业技能等级鉴定的组织申报工作;负责局系统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