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即将结束
大家关心的寒假时间表
就要来啦!
2021-2022学年度
荆门中小学(幼儿园)
寒假时间定了!
请家长们相互转告
提前做好安排
荆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
2021-2022学年度
秋季学期期末和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及有关单位:
为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1-2022学年度秋季学期期末和寒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
幼儿园寒假 自2022年1月15日(农历腊月十三)开始,2月15日(农历正月十五)结束;
初中、小学寒假 自2022年1月21日(农历腊月十九)开始,2月15日(农历正月十五)结束;
普通高中寒假 自2022年1月25日(农历腊月二十三)开始,2月12日(农历正月十二)结束;
中职学校寒假 自2022年1月15日(农历腊月十三)开始,2月15日(农历正月十五)结束。
二、开学时间
各初中、小学、幼儿园于2022年2月16日(农历正月十六)报到,2月17日(农历正月十七)到校(园)上课。
普通高中于2月13日(农历正月十三)、中职学校于2月16日(农历正月十六)到校上课
三、有关要求
1.严格执行放假和开学时间。全市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寒假放假和春季学期开学时间规定,不得以各种理由提前或推后放假和开学。
2.扎实完成期末工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统筹安排学校期末工作,加强常规管理,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认真组织期末检测或考试,做好教学质量分析和学生素质综合评定以及教师教育教学总结等工作。
3.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放假前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点加强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意外伤害、防寒防冻、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要加强文明上网教育,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上网时间,自觉远离网吧,抵制不良信息和不健康网站;要通过《告学生家长书》、召开家长会等方式,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宣传和引导,要求家长寒假期间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监管,确保学生过一个安全、和谐的假期。
4.持续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各中小学(幼儿园)放假前后要落实校园封闭管理、进校查验登记等相关卫生健康管理制度;要利用假期加强应急防疫物资的储备;放假前要集中对师生进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指导师生假期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要求。
5.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根据排查情况及时进行整改;要认真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加强护校工作,确保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财产安全;要认真做好校舍维修、校产清理和校园环境整治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春季学期顺利开学。
6.严格落实“双减”政策要求。各地各校要利用假期进一步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中央、省及市“双减”政策要求和课后服务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各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区域性监测和考试活动,不得公布考试排名,不得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补课、上课。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假期组织学生办班补课、有偿家教,严禁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活动。针对学期结束和新学期开学以及春节等时间节点,要严格规范教师自律意识,严格廉洁自律,严防不正之风。同时,全面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日常检查和督查巡查,督促学科类培训机构寒假期间不开展培训活动,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
7.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强化学校、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责任,分解细化控辍保学目标任务,逐级抓好落实,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成果。开学前,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安排部署教师家访工作,深入开展关爱特殊群体学生活动,特别是要做好留守学生、贫困学生、单亲家庭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家访工作,亲情关爱特殊群体学生,确保特殊群体学生的受教育权利。要加强家校联系,互通信息,确保特殊群体学生安全、快乐地享受寒假生活。
荆门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29日
来源:荆门市教育局
编辑:曹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