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沙洋县法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县委党校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县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陈威当选第一届理事会会长。
会议宣读了《沙洋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沙洋县法学会的批复》和《关于县法学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和县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产生的情况说明》,与会人员分别就选举县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等进行了举手表决。
会议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和省委政法委《关于加强地方法学会建设的意见》(鄂政法[2007]45号)文件要求,选举产生了沙洋县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及其领导机构。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陈威当选理事会会长,县综治办副主任鲁强当选为常务副会长,罗芝林等6人当选副会长,沈烨等21人当选为常务理事。
陈威指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从推动科学发展、构建法治社会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法学研究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理论研究,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陈威要求,要准确把握法学会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看齐意识,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立足全县的中心工作,扎实服从、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牢固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真正成为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维护者;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不断增强法学会自身的活力和凝聚力。
陈威强调,要精心组织法学会各项工作,不断完善法学会自身建设。要坚持办会章程,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定期研究工作,加强宣传交流,加快会员发展,切实利用好这一平台向广大会员、向社会各界提供无偿服务;要组织研讨活动,发挥自身优势,扩大法学会影响,针对我县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焦点、盲点、难点、热点问题,加大研究和探索力度,争取有所创新、有所突破,为法治沙洋建设提供理论依据。要充分发挥法学会服务功能,积极接受会员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委托,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为实现沙洋“创新转型、后发赶超”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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