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日,我国第一部流域法长江保护法开始正式施行。长江保护法针对长江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特别的制度措施,为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筑牢绿色发展根基,标志着长江大保护进入依法保护的新阶段。
长江流域指什么?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支撑。长江全长6300多公里,为世界第三大河流,全流域涉及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域面积180万平方公里,横跨我国东、中、西部三大经济区,蕴藏着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矿产资源、全国三分之一的水资源、五分之三的水能资源。
特别的法:我国第一部流域法
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包括总则、规划与管控、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9章,共96条。
长江保护法要求科学有序统筹安排长江流域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等。这为长江流域的规划和空间管控提供了依据,意味着把长江流域作为一个统一、完整的国土空间来进行规划和管控。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写入法律
长江保护法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写入法律,明确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应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长江保护应当坚持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创新驱动、系统治理。
长江保护如何形成合力?
为解决“九龙治江”等问题,长江保护法规定,国家将建立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统一指导、统筹协调长江保护工作,审议长江保护重大政策、重大规划,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事项,督促检查长江保护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
来源:新华网
编辑:李晨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