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沙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能动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这十年,依法履职,维护稳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012年以来,沙洋县检察院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868件1340人,起诉1789件2557人,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上报市检察院起诉17件44人。重点打击侵害群众人身权利和财产安全、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犯罪,批捕、起诉黑恶势力犯罪10件96人;批捕故意杀人、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69人,起诉273人;批捕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犯罪204人,起诉187人;批捕“两抢一盗”、集资诈骗等侵财类犯罪464人,起诉531人,对违法犯罪起到了较好震慑效果。
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15人,起诉21人。立足“教育、挽救、感化”原则,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决定不起诉11人。全面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推动出台《沙洋县落实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实施方案》,完成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146家用人单位7766名在职人员核查工作。积极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对全县67所高中、小学实现“法治进校园”全覆盖。
2020年12月,建成以“雏凤新声 法治化育”为主题的沙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接待参观3000余人次,被荆门市人民政府列为第四批荆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之一,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这十年,惩治腐败,反腐倡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沙洋县检察院坚持将查办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2012年以来,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69件76人。其中,查办贪污贿赂犯罪61件65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8件11人;查办副科级以上干部犯罪10件15人,大案60件67人,大案率89%,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00余万元。突出查办征地拆迁、医疗卫生、惠民扶贫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较好地发挥了检察机关的民生保障职责。
2012年以来,开展各类职务犯罪预防宣传23次、预防讲座25场,受教育干部群众3万余人次;按照惩防并举要求,结合办案,向发案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5份,帮助堵塞管理漏洞。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向有关单位提供查询527次,协助落实市场准入制度。
这十年,强化监督,严格履职,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加强侦查活动监督,2012年以来,监督立案73件,监督撤案122件;追捕113人,追诉70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310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件9人。
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2012年以来,对15种罪名的案件提出量刑建议551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55次,参与讨论案件218件315人;提出刑事抗诉8件8人,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7次。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2012年以来,开展看守所安全检查150次,纠正监管活动违法95起;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48次,提出改变强制措施的建议50件;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纠正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23人。开展特赦罪犯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监督补报3名应特赦而未报请特赦社区矫正人员。
这十年,司法为民,与民同行,全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
做强民事检察。2012年以来,共立案办理民事监督案件47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监督6件、民事执行监督25件、民事审判监督16件,提出检察建议33件,均被法院采纳。
做实行政检察。强化能动监督、精准监督,共立案办理行政监督案件14件。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5件,发出检察建议13件。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2017年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确立以来,重点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31件,立案227件,诉前磋商13件,提出检察建议207件,终结审查7件,起诉6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6件,起诉13件。加强跨区域合作,与潜江市、荆州区、沙市区三地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跨区域长湖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共抓区域内湖泊湿地生态环境大保护。办理的纪山镇叶家大港水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2020年度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件,并于2022年7月入选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第四批)。
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68份,监督相关单位督促餐饮行业规范经营,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确保群众安全饮水,向相关行政单位和部分乡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份,确保群众喝上“放心水、健康水”。针对城市道路存在窨井盖破损、缺失的安全隐患,发出涉窨井盖安全检察建议11份,推动相关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对56个问题井盖全部进行整改,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这十年,依法处置涉法涉诉信访,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用心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依法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涉检信访案件。2012年以来,通过控申接待中心、社区检察服务站、民情恳谈室、12309检察服务电话等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接待群众信访526人次,处理信访553件,导入司法程序392件,导入信访程序161件,为4名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9.9万元。
实现律师互联网阅卷“一次也不用跑”,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要求。截至目前,开展检察听证150件次,检察听证实现全覆盖,真正实现检察履职公开透明,公平正义可看可听可信。
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平衡劳资双方利益,通过引导和解,化解6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帮助40名农民工讨薪136万余元。针对电信网络诈骗频发的问题,加大与公安、法院、金融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扎实开展“断卡”行动,依法起诉相关犯罪91人,为群众挽回“血汗钱”500余万元。
这十年,认真试点,深化改革,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2014年底,完成财物省级统一管理;2016年2月,通过考试考核、呈报审批确定17名首次入额检察官,将内设机构模拟整合为“六部一局”,完成了检察人员分类定岗,实现了机构扁平化管理。2016年6月,建立了以检察官为核心的基本办案组织和案件运行机制,划分办案权限,推动司法责任制的落地落实。
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深刻领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自觉做好监察体制改革任务中检察环节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编制划转12个、人员转隶7人,做到平稳过渡。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工作要求,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2018年至今,直接立案侦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2人,受理县监察委移送及市院交办职务犯罪案件19人,起诉22人,不起诉1人,检察机关提前介入5件次,案件办理质量显著提高。
有序推进配套机制改革。全面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626件838人,认罪认罚适用率88.85%,量刑建议采纳率97.07%,提升了诉讼效率。抓实以“案件比”为基础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通过加强提前介入、强化退延管理,“案件比”由2017年的1.69优化为2021年的1.17,大大缩短办案周期,办案效率有效提升。
这十年,固本强基,从严治检,夯实检察工作长远发展根基
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改进检察人员考核机制,促进一体提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制定《关于加强干警素质能力建设的意见》,多渠道多路径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和业务竞赛70余人次。1名干警入选省级经济犯罪检察人才库,2名干警入选市骨干人才库,2名干警获市业务标兵称号,4名干警荣获省级业务竞赛奖项。
推进“智慧检务”建设。认真落实科技强检规划要求,推进政法信息化“1234”配套项目实施。先后建成特色案管、刑事案件办案区、视频调度中心、证据审查中心、“三远一网”、模块化中心机房、“个人办公桌面”系统、驻所检察智能终端系统、“检民面对面”12309视频服务终端。全市率先采购专业无人机用于支持公益诉讼航拍取证,为检察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科技保障。
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警示教育45次,扎实推进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严格执行执法办案“三个规定”,落实防止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填报86件,确保公正司法、规范司法、廉洁司法。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每年定期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向县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切实加强整改。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举办四届迎两会代表委员看检察活动,邀请代表委员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新变化,面对面接受代表委员监督。推进各条线开展公开听证115场次,在具体案件中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深入开展检务公开,主动公开程序性信息1997条、法律文书960份、重大案件信息726件,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以公开促公正。
十年来,沙洋县检察院多次荣获“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离退休老干部支部获省、市两级“示范党支部”荣誉。
新的征程上,检察事业任重道远,沙洋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能力水平,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通讯员:李仕斌
编辑:李晨昕
审核:舒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