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现藏有《苏区工人》一册,为国家一级文物。
《苏区工人》是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执行局机关报。1932年5月创刊于福建长汀,后迁到江西瑞金。初时为半月刊,八开四版石印,后不定期出版,1933年1月上旬曾一度停刊,共印发15期,1933年6月复刊,改为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机关刊物,并重编期号,改为周刊铅印,十六开本。刊头变化无常,每期出四至八版不等,后每期间隔时间不定,从1933年6月至1934年3月上旬,该报共出版26期,前后共发行41期。1934年9月8日,因红军主力和中央机关准备突围转移,《苏区工人》编委发表了停刊启事,宣布停刊。
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执行局机关报《苏区工人》
《苏区工人》主编由倪志侠(全国苏区中央执行局秘书长兼宣传部部长)、王子刚、孟萍先后担任,编辑人员包括主编在内不过四五人,人员非常精干。报纸体裁多样,有社论、评论、文章、简报、通报、新闻、经验交流、通讯特写等,设计专栏有“小电台”“广播台”“职工运动指导”等。
《苏区工人》发行对象主要是苏区广大工人群众和各级工会干部,刊登内容在第一期发刊词中明确指出:“及时刊登党中央和全国总工会作出的各项倡议、指示,广泛宣传中央苏区和其他邻近苏区工会组织和工人群众为苏维埃政权建设、红军建设、文化建设以及为革命战争所取得的成就和贡献,深刻揭露国民党统治区域工人受剥削和压迫的悲惨遭遇,讴歌工人敢于反抗剥削与压迫的斗争,积极报道苏区各级工会的发展和工人经济斗争中的丰硕成果与生活的改善。”此外,还积极宣传和介绍中央革命根据地和其他革命根据地的红军反“围剿”胜利的消息,以及广大苏区工人参加红军的情况。
《苏区工人》的版面活泼,文字简练,短小精悍,图文并茂,通俗易懂,非常适合工人群众阅读。为了更好地把《苏区工人》办好,激发工人的生产积极性和支前参战的革命热情,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委员长刘少奇、党团书记陈云等,还经常为《苏区工人》撰写稿件。其中,刘少奇发表的《在两条路线斗争中未改订合同》《在改定合同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等和陈云同志发表的《在纠正工人经济斗争“左”的倾向中我们所犯的错误》等文章,对于纠正当时苏区劳动政策上“左”的错误,改进苏区工会工作和经济工作,推动苏维埃各项劳动政策、法规的进一步完善,改进苏区工会工作和干部作风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在他们的影响下,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各部(会)的负责人也踊跃为《苏区工人》投稿,以指导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会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宣传鼓动作用。
来源:党史学习教育网
编辑:李晨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