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 | 加码的“工程款”

“一开始我错误地认为,钱只要没进个人口袋就不会有问题,没想到还是违反了纪律。”日前,安陆市洑水镇方棚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邹某在处分决定宣布会上作检讨时说道。

事情要从一次“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检查说起。根据安陆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此前,该市洑水镇纪委统筹监督力量组建检查专班,对辖区内21个村(社区)开展专项检查。当检查组查阅方棚村财务报销凭证时,发现有一笔不足一公里的路基建设费用高达5万元,这引起了工作人员的警觉。

这5万元究竟是路基建设的合理支出,还是另有猫腻?为了解真实情况,检查组找到方棚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邹某。

“我们村的这段路路基难打,费用是要多一些,而且村里的工程项目报销程序都是合规的,每笔资金使用都是有发票和明细。”面对提问,邹某淡定地回答道。

眼看从邹某这里难以突破,检查组决定调整策略,先到该镇路长制办公室对方棚村路基建设费用进行估算,再找项目承建方罗某了解情况。

“你们的工程结算单金额明显高于市场价,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内情?”在事实面前,罗某不再隐瞒,原来,方棚村的路基建设实际支出金额是4.4万元,邹某与其约定,项目资金到账后,向该村返还6000元。

种种证据表明该村存在套取工程款的问题,当检查组再次找到邹某调查该笔款项的真实用途时,自知纸包不住火的邹某主动交代了问题。

“都是村集体的钱,用在哪里都是用,而且这个钱也没有进我个人的口袋,都用于村级建设了。”邹某含糊其词地说道。

“用于什么村级建设?”“有没有支出明细?”检查组工作人员继续追问道。

随着检查组接连抛出一个个问题,邹某无法自圆其说,最终坦白,所谓的“村级建设”无非是村里无法报销的招待费罢了。

经查,2022年方棚村7组进行产业路建设,其中700米路基建设由村级负责,村委主路基建设完成后,邹某联系罗某虚开5万元工程费发票,工程费用实际支付4.4万元,余下6000元用于冲抵方棚村村级招待费。最终,洑水镇纪委决定给予邹某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工程监管机制不健全、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村两委班子纪律意识淡薄等深层次问题,该市洑水镇纪委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强化震慑效应,同时督促各村(社区)全面查摆问题,立行立改,建章立制,确保长治久效。(刘文静 仇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