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沙洋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
5月7日下午,3名男子在沙洋县高阳镇非法狩猎被高阳派出所民警现场查获。经查,严某某、刘某、田某某3人驾驶车辆窜至沙洋县,沿途用气枪狩猎野生动物。行至高阳镇时,被高阳派出所巡逻民警发现,现场收缴气枪一支,野生斑嘴鸭一只。
目前,严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下一步,沙洋公安将始终保持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高压严打态势,为加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通讯员:姚薇 李陈诗
编辑:常泽玄
审核:舒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