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控制人员流动引发的传染风险,自2020年1月30日10时起,对荆门中心城区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荆门中心城区道路(原207国道复线以西、泉口一路以南、凤袁路以北、西三环以东)严格限制私家车(含汽车、二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
2、确需使用私家车在中心城区道路行驶的,不得在原G207国道复线以东、G207国道凤袁路口以南、月亮湖北路与泉口一路交叉口以北、深圳大道与荆山大道交叉口以西路段行驶。
3、确需使用私家车在中心城区道路行驶的,不得跨行政区域行驶。东宝区与掇刀区南方向以白云大道虎牙关铁路桥、象山大道雨霖路口为界,东方向以月亮湖路文化宫铁路桥为界,其他路段以行政辖区临界道路为界。
4、凡违反以上规定上路行驶的,交警部门将启用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处罚,同时,安排警力在主要道路设卡检查并现场处罚。若因应急保障、紧急工作需要而跨辖区使用私家车的,由所在单位以公函形式向交警支队集中申报;因突发疾病需使用私家车的,可事后提供相关证明提交辖区交警大队审核。
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告,恳请广大市民理解和支持。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1月29日
警方提示
关于交通管制情况请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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