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相关精神,在继续实施严格的离沙通道管控措施同时,现就做好滞留人员有序流动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荆门市内因疫情滞留需返城返乡人员,持湖北健康码“绿码”或现居住地村(社区)出具的个人健康监测证明,可以当日单程“点对点”流动。

二、湖北省内(武汉市除外)其他市州和省外因疫情滞留需返沙人员,持湖北健康码“绿码”或现居住地村(社区)出具的个人健康监测证明以及目的地村(社区)接收证明,可以单程流动。

三、需离沙前往省内其他市州人员,持湖北健康码“绿码”或现居住地村(社区)出具的个人健康监测证明,可以单程流动。

四、外省(北京市除外)滞留在沙人员持湖北健康码“绿码”或现居住地村(社区)出具的个人健康监测证明以及目的地接收证明,以个人自驾方式“点对点”单程通行。

五、人员流动需持健康码“绿码”或健康监测证明书与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健康监测证明书由村(社区)审核发放,并经村(社区)医务室(卫生所)医生签字确认;申领健康码或健康监测证明书时,个人须如实填报健康信息,并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实导致不良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所有流动人员,需佩戴口罩,主动亮码(一人一码)或出示个人健康监测证明,接受测温。出发时必须在出发地所在村(社区)登记、镇(区)备案,到达目的地后要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自觉遵守防疫防控管理有关规定。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沙洋县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0 年 3 月 13 日



来源:沙洋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李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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