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特效药”,我们就对新冠肺炎束手无策了吗?

面对来势汹汹的新型冠状病毒,不管是医务人员、药学科研工作者还是新冠肺炎患者,都在期待“特效药”的出现。

但是没有“特效药”,我们就无法治疗新冠肺炎了吗?如何科学地看待“特效药”呢?

“特效药”并没有那么多

对于某种疾病,人们总希望存在这样一种药物,用上能够立竿见影,使患者康复,达到根治疾病的效果。如果以这个标准,当代前开发出的特效药可能并没有人们期待中得那么多。

美国的药品监管部门曾经做过一个统计,在美国上市的所有药物,平均仅对50%~70%的人群有效;而治疗癌症和阿尔兹海默病的药物,平均有效性更低,仅有25%和30%。这个“有效”还只是指对疾病的治疗有一些积极作用,而远远谈不上“根治”或“治愈”疾病。

没有“特效药”,仍有治疗方法

对于大部分疾病,人们并没有发现“特效药”,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就没有相应的治疗方法。例如感冒,虽然能通过接种疫苗的方法起到一定的预防作用,但并没有特别有效的药物,通常会采取对症治疗,即给予缓解流涕、喷嚏、咳嗽、头疼等不适症状为主的药物,同时要求患者注意休息,增强抵抗力。如果症状轻微,甚至不需要这些感冒药,仅仅依靠人体自身的免疫力就能康复。

人们通过对某类疾病的深入研究,可以掌握一些通用的治疗手段,虽然不能保证绝对有效,但一般都会起到一定的作用。并且在经过长期探索之后,对用药剂量和副作用已经明确,使用起来也相对安全。

新的“特效药”还在路上

“特效药”和“有效药”,谁更是我们期待的选择呢?“特效药”对疾病非常有效,我们一旦掌握,就可以“兵不血刃”地将疾病消灭。但是,研发这样的药,哪怕科学家熬得了数十年寒窗,也不一定能守得到铁树开花。

按照药物开发的平均周期来看,一个新药从实验室研究到最终上市,最终广泛用于患者,一般需要10~15年以上的时间,最快也得2~3年。这对于“来势汹汹”的传染病,特别是新型病毒引起的传染病来说,研发新药往往是来不及的。

然而,“有效药”是我们对抗某类疾病长期积累获得的较为安全的通用手段,虽然并不那么精准,但是也能将疾病这个“敌人”杀个“丢盔弃甲”,再通过人体自身的免疫力,将“残军”消灭,对疾病也可起到有效的治疗作用。

俗话说“是药三分毒”,“特效药”也是有不良反应的,使用时应该注意剂量、适应证、禁忌证、副作用等问题,不可掉以轻心。在没有通过广泛的人体试验确证疗效之前,更不可盲目相信新的“特效药”。

没有“特效药”并不可怕,新型冠状病毒也没有那么可怕。只要我们坚持对疾病和有效药物进行研究,获得规律性的治疗手段,即便没有“特效药”,也能在新型疾病面前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火墙”,为击败疾病打下基础。(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光明网科普事业部联合发布)

来源:光明网

编辑:曹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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