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绩效 评价工作的通知

沙财绩发〔2020〕2号

沙洋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绩效

评价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鄂财绩发〔2019〕10号)精神,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我局将于8-9月份开展2020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次评价涉及2019年度的9个项目支出和3个部门整体支出,分别为:基本公共卫生补助、农村低保资金、人才工作专项基金、河湖库管护专项经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档案馆经费、文化馆、图书馆、文化中心免费开放、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运行及维护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司法局、公积金和商务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二、评价内容

项目绩效评价主要从产出、效果等方面,综合衡量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侧重于绩效改进。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主要围绕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和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侧重于提高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

三、评价方式

本次财政绩效评价工作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方式组织实施,包括重点评价和再评价。具体分配如下:

序号

评价对象

责任单位

评价类型

财政管理

股室

评价机构

1

2019年度基本公共卫生补助

县卫健局

再评价

社保股

湖北省金恒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张利锋13477580205)

2

2019年度河湖库管护专项经费

县水利湖泊局

重点评价

农业股

3

2019年度档案馆经费

县档案馆

重点评价

教科文股

4

公积金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沙洋办事处

重点评价

综合股

5

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县政府扶贫办

重点评价

农业股

湖北恒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余倩13720230953)

6

2019年度文化馆、图书馆、文化中心免费开放

县文旅局

重点评价

教科文股

7

2019年度人才工作专项基金

县委组织部

重点评价

行政政法股

8

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县司法局

重点评价

行政政法股

9

2019年度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运行及维护费

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重点评价

经建股

湖北兴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陈宇1816459904)

10

2019年度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再评价

经建股

11

2019年度农村低保资金

县民政局

重点评价

社保股

12

商务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县商务局

重点评价

产业发展股

四、工作要求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各部门各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终身绩效责任追究制。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绩效评价工作的意义,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的取证,确保9月20日之前完成本次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一)密切配合。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联络员统一协调、督办、联系、分办工作,会同评价工作组确定样本总量和选定样本个体,配合完成访谈、座谈,必要时参与现场勘察调查、社会调查,为第三方机构高效开展工作提供支持。为保证评价工作独立客观,被评价单位不得提供食宿、出行等接待服务。

(二)确保质量。各单位要重视认真收集填报基础数据,及时提供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工作时所需资料、数据及佐证依据,确保评价资料的客观性、准确性和真实性,做到不隐瞒,不遗漏。

(三)注重实效。评价结果确定后,县财政局将财政评价结果和应用要求反馈各单位,并针对不同的评价对象和不同的评价结果,在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资金分配时进行应用。各单位在收到财政评价结果通知后,要将结果送单位领导审签,根据领导批示要求和财政评价结果进行整改,并在90日内将经单位领导审阅的应用情况,报送县财政局归口业务股室。

沙洋县财政局

2020年8月7日


沙洋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8月7日印发

编辑  胡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