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情况报告

针对《审计专报》第6期提出的“关于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的建议,现将我局账户管理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措施报告如下:

一、审计专报提出的问题及建议

(一)问题主要表现

一是在财政部门发出银行账户年检通知后未自查自报。2018年7月,县财政局组织银行账户年检时,部分单位未将之前开设的银行账户情况进行上报并采取整改措施,导致这部分的账户信息缺失,加大了财政部门的监管难度。

二是转移财政资金。部分单位将在国库单一账户存放的单位资金转移到本单位银行账户中,脱离财政监管,对财政资金的有效性、安全性、可靠性监督造成严重威胁。

三是公私账户混用。部分单位将本单位财政资金转入单位基本账户后,单位账户资金与财务人员多个私人账户资金发生往来,导致资金使用的内控约束机制弱,存在风险隐患。

(二)审计建议

一是开展专项清理,摸清账户情况。

二是建立科学规范的单位账户管理体系,建立单位银行账户目录管理、年检、开户行选择规范化管理等三项制度。

三是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监管力度。

四是完善行政事业单位的内控制度。

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情况

(一)建章立制,规范银行账户管理。为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针对我县实际以及工作中发现的一些漏洞,牵头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2017年,与人行联合印发《沙洋县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沙财库发〔2017〕3号),从银行账户的设置、开立、变更与撤销、年检、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对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进行了规范。为方便单位办理零星收支业务,允许单位开设工会、食堂银行账户。2018年,与人行联合印发《关于规范预算单位现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沙财库发〔2018〕5号),允许预算单位通过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对单日累计或单笔5000元(含)以上大额现金支出,实行审批制。

(二)定期年检,及时堵塞管理漏洞。我局每两年组织对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一次。2018年7月,下发《关于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的通知》,组织对189个预算单位340个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218个,专用存款账户92个,一般存款账户19个,临时存款账户11个)进行年检、审核。对存在违规开设银行账户、预算单位账户类型使用错误、临时存款账户使用超过两年、财政性资金基建账户没有及时销户等问题的53个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三)加强监控,防止资金体外循环。一是建立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台账,实行目录管理。二是加强支出计划审核。对各预算单位申报用款计划严格审核把关,密切关注大额现金流向。严禁预算单位间的资金随意划转,降低资金安全风险。对支付给个人,特别是国家公职人员、村干部的进行重点审核。三是加强单位往来资金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往来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预算单位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严格预算约束,防止单位借用往来资金名义用于部门支出,脱离财政监管。四是加强信息化监控。建立账户黑名单制度,在国库业务系统上,将不合规账户等设置为账户黑名单,避免资金拨入不合规账户。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根据审计建议,结合我县实际,下一步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主要工作措施如下:

(一)加强建章立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资金存放管理,要求预算单位新开户严格执行竞争性方式或集体决策方式。发挥就近监管作用,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实行分级负责制,乡镇单位银行账户由各镇(区)财政分局负责监督管理。

(二)加强账户年检。7月下旬,开展账户年检工作,梳理、核对账户目录,对存在违规账户的单位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改账户实行黑名单管理。通过账户年检,进一步宣传政策,督促预算单位规范账户管理。

(三)加强监督问责。通过年检、监督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资金存放违规等问题,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部门查处和问责。

(四)加强内控建设。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督促各预算单位进一步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有效运用财务管理、审批控制、内部信息公开等内控基本方法,规范预算单位内部权力运行。

制发:沙洋县财政局

时间:2020年7月16日

编辑  胡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