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非法行医行为,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县卫生健康局决定,对违法医疗行为举报予以奖励,奖励办法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
(三)其它涉及非法行医的行为( 非法医疗美容等)。
二、举报方式
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通过电话、短信、微信、信函等形式,向县卫生健康局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实名举报。我局对举报人的个人姓名、联系电话、举报内容等信息严格保密。
三、举报奖励方式
打击违法医疗行为举报奖励按照“属地监管、实名举报、一案一奖”的原则进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沙洋县辖区违法医疗行为举报线索的受理,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执法人员查实的违法行为,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四、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举报人实名举报;
(二)所举报的上述违法医疗行为发生在本县行政区域内;
(三)有明确、具体的被举报对象和主要违法事实或者违法线索;
(四)同一违法医疗行为线索举报人为第一举报人,或违法线索事先未被县卫生健康局掌握的;
(五)举报情况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立案调查,查证属实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已移送司法机关的。
五、奖励标准
能提供被举报人及其违法事实,举报内容与查实的上述非法行医行为事实相符的,经查实后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
六、举报电话及地址
举报电话:0724- 8565825
15872889935
举报地址:沙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沙洋县开源大道附20号,门前设有举报箱)
邮编:448200
沙洋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5日
编辑 胡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