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沙洋县委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沙洋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沙发〔2019〕2号)和《县委编委关于调整县委办公室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沙机编〔2019〕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沙洋县委办公室是县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

(一)关于职责调整

1.划入原县档案局的行政管理职责。

2.划入县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的外事管理职责。

3.划出县委政策研究室(深改办)职责。

4.县委办公室统一管理机要和保密工作。

(二)关于机构调整

1.县委办公室对外加挂县档案局、县委机要和保密局(县国家保密局)、县委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国家密码管理局)、县专用通信局牌子。

2.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设置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3.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设置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4.县委办公室共设立内设机构15个,分别为:综合股、秘书一股、秘书二股、秘书三股、县委法规室、县委督查室、县委信息室、县委总值班室、县委常委工作办公室、文书股、机要保密信息化股、档案行政管理股、党务工作股、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

第三条  县委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县委日常综合性事务的协调与处理,安排县委领导同志的公务活动,办理县委领导同志交办的工作。

(二)围绕县委的工作部署落实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向县委报告相关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县委有关文件、文稿、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及时、全面、准确、保密地向省委、市委、县委报送信息,反映有关动态情况。

(三)研究、审核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和各镇(区)请示县委的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委领导同志审批。

(四)负责全县党委法规工作,县委文件的批办、审核和印发工作,负责县委常委会和县委主持召开会议的记录、整理、归档工作。

(五)负责省委、市委和县委各项重大决策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件、批办件和交办件的督办检查工作。

(六)管理全县党政系统的机要密码通信,做好密码通信、密码管理、信息化密码保障和专用通信工作。负责中央和省、市、县党政领导机关及其要害部门“三密”文件的传递,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内网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七)承担县委保密委日常工作,并以县国家保密局名义行使保密行政职责。负责全县保密工作的规划、宣传、教育、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

(八)承担全县档案行政管理职责,统筹、协调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行使档案行政执法职能,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档案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技术职务评聘有关工作。

(九)负责县委重要活动的安排及日常值班工作,及时向县委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办理县委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工作。

(十)负责统筹督办县委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十一)负责县委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和有关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二)负责督办县委决策工作落实。

(十三)承担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四)承担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条 中共沙洋县委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工作职责:

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退休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与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秘书一股

工作职责:

负责谋划县委阶段性重要工作安排,负责承办县委及县委办文件的审核、把关、校印,负责起草和审核县委及县委办公室主任的有关重要文稿。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秘书二股

工作职责:

负责联系县委副书记分管部门的工作,负责组织起草或把关有关重要文稿与文件,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工作会议与活动,负责承担相关工作的调查研究与情况反映。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秘书三股

工作职责:

负责起草审核办公室的文件及文稿,负责整理编辑办公室主任会议记录,编辑县委办公室大事记。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县委法规室:

工作职责:

负责承担县委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定和备案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县委督查室

工作职责:

负责承担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办检查和情况反馈,负责承担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件的查办落实和结果报告,负责指导全县党委系统督查业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县委信息室

工作职责:

负责编报全县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信息,负责编辑《工作简报》,负责指导全县党委办公室系统信息业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县委总值班室

工作职责:

负责县党代会、县委全会、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和县“四大家”领导联席会等会务工作,负责县委书记、副书记及其他县委领导出席的有关会议及重要活动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县委有关重要接待工作,负责县委值班应急,负责处理县委有关来电来函、情况反映,负责编辑县委大事记,负责承办县“四大家”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负责机关计划安排、组织协调、督查考评工作,负责机关会议活动、日常接待、车辆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报刊、信函与邮件收发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县委常委工作办公室

工作职责:

负责联系县委常委分管部门的工作,负责记录和整理《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负责组织起草或把关有关重要文稿与文件,负责组织协调相关专题会议与活动,负责承担相关工作的调查研究与情况反映。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文书股

工作职责:

负责党中央、省委、市委各类文件、密码电报和县委各部门、乡镇党委报送县委的请示件、报告件的签收、登记、传阅及办理。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开发利用。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公文的编号及归档。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三密”文件的管理和清退、销毁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党委办公室系统文书业务工作。负责公文交换站的日常运转。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机要保密信息化股

工作职责:

负责全县密码通信工作,承担各级党政机关密码电报的传输工作,负责起草机要工作相关材料、文件,负责机要设备的日常维护,指导全县的机要工作,负责中央、省市保密工作会议会场的服务工作,负责管理县委和县委办公室印信,负责专用通信和电子政务内网管理中心的工作。负责承办县委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法履行保密行政管理职能;研究制定全县保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的保密工作,主管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负责对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系统的审批工作,负责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复制单位的审批和保密管理工作。负责县委办公室信息化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档案行政管理股

工作职责:

主管全县档案工作,对全县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宏观管理。拟定档案工作的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制定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对全县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负责档案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及对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加强全县档案队伍建设,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的培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党务工作股

工作职责:

负责办公室机关党支部日常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的党风廉政和党建群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

工作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国家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负责有关国家安全问题的调查研究、情报信息等工作,全面了解掌握有关国家安全的重要动态,反映重要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为县委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各地、各部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做好涉外网宣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

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对外工作的方针政策,涉外法规以及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负责制定我县外事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本县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对外开放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情况。负责处理和协调本县的重大外事工作。统筹安排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参与审核本县重要涉外报道稿件和其他有关文稿。配合县纪委监委、保密等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涉外保密制度执行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县委办公室共核定行政编制33名。其中,县委办公室主任1名,由县委领导同志兼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4名(不含兼职,其中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主任1名,正科级);股级干部职数15名。

第六条 本规定自2019年 4月 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