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故事】一块包袱布

在江西井冈山革命博物馆里收藏着一块灰白色的方粗布,长87厘米、宽81厘米,右上角和左下角沾染了几块蓝色的墨迹。这是井冈山革命时期红军战士用过的包袱布,包袱布上面的“六项注意”是战士们根据记忆写下的,与毛泽东正式宣布的“六项注意”略有偏差。历经90多年漫长岁月的洗礼,粗布原有的深灰色已泛白,但上面用毛笔书写的几行字却依然挺拔遒劲。

包袱布上的“六项注意”,看起来都是些细微“小事”,但这些“小事”却内涵丰富、蕴意深远,体现了革命军对群众秋毫无犯、执纪如铁的严明作风。

故事要追溯到1928年1月,工农革命军在江西省遂川县草林镇时,团部的特务连奉命参加了发动当地农民打土豪运动,并将打土豪得来的东西全部分给了贫苦农民,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特务连遵守纪律,深得群众的好评。很快草林镇的群众都自发地随战士们一起积极投入到革命的洪流之中。

特务连有100多人,他们在草林镇驻扎的时候,分住在镇上商会的几个公堂里。寒冬腊月,天寒地冻,为了御寒,革命军战士分别从邻近几个村子的农民家里借来了门板和稻草摊地铺。

草林镇的群众发动起来后,特务连又奉命转移到其他村子去做群众工作,出发前,战士们按照毛泽东上井冈山提出的“借东西要还”的要求,将用过的门板、稻草都归还给了群众,并把借住的房间打扫得干干净净。可是,新的问题又出现了。

一天,毛泽东来到草林镇召集群众开调查会的时候,问到了工农革命军执行纪律的情况,当地的群众都称赞革命军说:“从来没有遇上过这样好的军队,纪律可真严明,不偷不抢,不打人不骂人,说话和气,借东西会还,真是我们农民的贴心人啊!”

毛泽东听了农民对革命军的赞扬,非常高兴,说:“军民本是一家人嘛!我们初到这里,对当地的一些规矩不是很了解,如果我们有什么不对的,大家可要多提意见和建议才是,这样我们才知道应该如何去做。”

这时,一位老汉提议,说:“工农革命军好是好,可是,他们借了我们的门板,还回来的不是原来的那一块,结果上不回去。因为各家的门板大小、新旧都不一样,害得我们找自家门板要找好几天。”

又有人说:“还有啊,我家一大堆稻草借给革命军去摊铺,用过也都还了,可还回来的全是散的,遍地都是稻草,我要花很长时间才能一把一把地捆好。”

毛泽东边听边记,点点头说:“这些意见提得都很及时,我们马上就改。”

随后,毛泽东在遂川县李家坪召开了工农革命军全体军人大会。会上,他首先肯定了革命军战士在执行群众纪律方面得到了群众的好评。他说:“自从部队定下了三大纪律以来,群众夸我们是‘神兵’是‘秋毫无犯’之师,不过啊,有些注意事项还得改一改。比如说我们在还门板的时候啊,应该把门板上好才对,只有把借来的门板上回到借主家的门框上,才能真正做到物归原主。还有就是把散开的铺草应该捆好还给借主,这样就整齐多了,以免稻草遍地都是。”

接着毛泽东非常严肃地扳着手指说:“现在,我代表党的前委,向大家正式宣布,我们的六项注意是:一、上门板;二、捆铺草;三、说话和气;四、买卖公平;五、借东西要还;六、损坏东西要赔。这几条,大家可都要做到啊,只有这样我们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才能扎根于人民。”

在艰苦的革命岁月,战士们时刻用铁的纪律提醒自己,有的把它刷在墙上,有的写在自己的包袱布上,行军的时候把包袱布背在身后,宿营的时候就把它挂在墙上。革命军以严明的纪律赢得了人民,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作者单位:江西省吉安市纪委监委)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曹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