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2021年第1号)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病毒载量高、传播能力强、传播速度快,全国多地发生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或散发疫情,我省红安、荆州、武汉也先后出现新冠肺炎阳性病例,疫情传播的风险非常大,现就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如下:

1.广大居民朋友尽量不外出,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市,非必要不出县,非必要不到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外出回沙要报告。

2.各类公共场所要实行一米线、验码、测温、通风消毒等措施,所有人员出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

3.各地要严控聚集性活动,按照“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的原则,不举办规模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聚集性会议活动,必须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4.各村(社区)、居民小区要加强人员管控,对外来人员及外地返沙人员要及时排查、申报登记。

5.所有境外来沙返沙人员、中高风险区来沙返沙人员,必须依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闭环管控措施。

6.所有医疗机构必须严格落实院感防控各项措施。

7.养老院、监所等特殊场所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

8.所有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9.广大居民朋友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掌握卫生知识,做好个人防护、带好口罩。

10.居民朋友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要主动向村(社区)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


沙洋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3日


来源:沙洋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王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