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沙洋县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农资产品)监督抽查结果公示

为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环境,保护农民利益。沙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此次抽查共抽取203批次样品,经检验合格188批次,合格率为92.6%;不合格15批次,不合格发现率7.4%。从此次监督抽查的结果来看,农用薄膜全部合格,整体质量状况良好;15批次不合格均为化肥。

一、不合格因素及分布

抽查复合肥料(含掺混肥料)158批次样品,8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总养分的质量分数、总氮含量、有效磷含量、钾含量等。

抽查过磷酸钙14批次样品,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4.3%。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有效磷的质量分数、水溶性磷的质量分数、游离水的质量分数、包装标识等。

抽查尿素7批次样品,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4.3%。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包装标识。

抽查其它肥料(碳酸氢铵)等22批次样品,5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2.7%。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大量元素含量、磷含量、有机质、锌的质量分数、包装标识等。

不合格样品来源及生产单位如下:



二、典型不合格原因及危害

1、总养分(大量元素)含量不合格原因及危害

肥料中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和氧化钾含量之和称为总养分(大量元素)含量。总养分含量与肥料产品的生产成本相关,有些企业在肥料生产过程中故意减少养分含量来获取最大利益。施用总养分含量不合格的肥料,将影响作物的生长发育、产量和品质,达不到预期的增产效果,造成农民年收入减少,作物品质降低。

2、单养分含量不合格原因及危害

肥料中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和氧化钾对植物的生长有不同的作用。总氮是无机氮和有机氮的总和,包括有铵态氮、硝态氮、酰胺态氮、有机质氮几种存在方式。氮元素是蛋白质、核酸、叶绿素、酶的组成成分之一,是植物生长需要最多的营养元素,它主要以铵态氮和硝态氮两种无机氮形式被植物吸收。肥料中总氮不合格会导致植株矮小、根细、枝少等现象。磷是植物发芽过程必需的营养元素,它可增强植物的抗逆性,促进根茎的生长,提高果实的口感等。肥料中的钾元素能促使作物生长健壮,茎秆粗硬,增强对病虫害和倒伏的抵抗能力,促进糖分和淀粉的生成,氧化钾在植物生长过程中最重要的功能是促进酶的活化作用,促进光合作用和光合产物的运输。针对不同土壤环境和农作物品种设计合理的单养分配比,不但可以更好地发挥每个养分的作用,满足作物生长的不同需求,还能够防止过量施用肥料导致养分流失到环境中,给环境造成破坏。因此,单养分含量也是肥料产品的重要技术指标。

导致单养分含量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①企业使用养分含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原料;②生产工艺落后,在肥料生产过程中部分养分损失,包装袋标注的三元肥变成了二元肥;③由于氮、磷、钾3种单养分的价格差异,有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故意加大单价低的养分量,减少单价高的养分量,虽然产品中总养分含量合格,但是单养分含量依然不合格。

3、有机质含量不合格原因

有机质是土壤养分的主要来源,能提高土壤的通透性、保水性、保肥能力,改善土壤物理性质,促进土壤中有益微生物的活动。土壤微生物可以将有机质分解为无机养分供作物吸收,分解过程中产生的腐植酸有刺激作物生长发育的作用。对于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生物有机肥、复合微生物肥料来说,有机质就是产品的主要养分指标。导致有机质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质量意识淡薄,对配方和投料没有进行严格控制;二是部分企业的生产工艺简陋,缺乏必要的检测设备,自检能力不够,无法对有机原料、成品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

4、水溶性磷质量分数不合格原因

水溶磷低不利于作物有效吸收 P2O5,影响农作物生长,甚至减产。在肥料生产中,该项目是否合格取决于企业对原料的选择:有效磷含量相同的肥料,如果用磷矿粉等难溶性磷为原料,由于其强酸溶性磷含量低,会使其水溶性磷含量低,这样的肥料施在农作物上,造成当季有效磷利用率低而致减产。

5、游离水质量分数不合格原因

游离水质量分数偏高一般不会对作物造成不利影响,主要是影响肥料的物理性能,造成施用不便。水分指标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干燥工序控制不当,如干燥时间过短等;储存和运输条件不当,如环境潮湿不通风、包装袋密封不好等。

6、微量元素含量(锌)不合格原因

锌是合成生长素前体—色氨酸的必需元素,因锌是色氨酸合成酶的必要成分,锌是碳酸酐(carbonicanhydrase,CA)的成分,此酶催化CO2+H2O=H2CO3的反应。由于植物吸收和排除CO2通常都先溶于水,故缺锌时呼吸和光合均会受到影响。锌也是谷氨酸脱氢酶及羧肽酶的组成成分,因此它在氮代谢中也起一定作用。锌含量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企业虚标微量元素含量、误导消费者。

7、包装标识不合格原因

本次抽查,4批次产品包装标识不合格。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净含量标注不规范,未标注生产日期和批号,未标注等级(尿素),未标注水溶性磷含量和硫含量。标识是消费者了解产品最直接的工具,标识标注错误或标注的内容不完整,会误导消费者,严重的还存在欺骗消费者的可能。造成包装标识不合格的原因:企业可能对相关的标准不熟悉、不了解,造成了标识的不规范。

三、购买肥料时的注意事项

消费者购买肥料的时候一定慎重,由于部分消费者对肥料的生产不了解,所以购买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1、“四不要”

(1)不要贪图小便宜,不顾质量,购买假劣肥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目前,磷肥、复混肥质量合格率相对较低,特别是磷酸二氢钾,标识混乱、假冒产品较多,购买时要多留神。

(2)不要看“大”不看“小”。有些产品为炫耀卖点在包装上用名牌大字标出,而为应付监督部门检查,将实质内容用小字标出。如用大字在显著位置标出 “俄罗斯”,用小字标出“采用”、“原料”等,使人误认进口产品;还有的在显著位置标出“硫酸钾型”,在不显眼处标出“含氯”,以达到扰乱视听的目的。

(3)不要被新概念迷惑。有些产品打着高科技的幌子。在包装上大做文章,标以“生物”、“活化”,“绿色”等高科技名称,实际是一般产品。

(4)不要自认“倒霉”。发现假化肥或使用中出现肥害等现象,应向当地农业主管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工商部门和消费协会等及时反映举报。

2、“四看”

(1)看化肥经营者的经营资格,是否有经营化肥的营业执照等合法手续。尽量选择手续合法、有规模和有信誉的商店或企业厂家购买。

(2)看产品合格证,肥料检验单,并索取购销凭证。

(3)看肥料标识,分清肥料类别和性质;了解肥料的养分含量、用途、用法、注意事项。国家标准GB 18382-2001(肥料标识内容要求)规定,肥料必须标明总养分(仅指N+P2O5+K2O )的含量,不得将中、微量元素或有机质加到总养分中。但检查时发现,仍有企业将中、微量元素或有机质加入到总养分中,欺骗消费者。对这种情况,我们要留意。还要注意,复合肥料上标明含有氯或氯离子时,在烟草等忌氯作物上不用或慎用,在幼苗上使用要适当远离根部,以免烧苗。标有含硝态氮的肥料,在水田种慎用,以免硝态氮的损失。

(4)看肥料企业是否办理了有关手续并在包装袋上明示了相关编号。例如,叶面肥、微生物肥要办理农业部肥料登记证;复合肥料、有机肥料等要办理省级肥料登记证,复合肥料、磷肥等还要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

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沙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依法组织复查;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生产、销售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对异地生产企业违法行为,依法移送生产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查处。

沙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1日


来源:沙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王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