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恢复沙洋农村客运车辆和出租车运营(第二批)的通告
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人员安全有序流动交通运输保障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141号)精神,现就有序恢复我县农村客运车辆和出租车运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 2020 年3月 21 日零时起,全县恢复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运营。
二、出租车恢复60辆车运营。所有出租车只能在城区运营,即沙洋汉江大桥以西、范家台大桥和高桥社区以北、五洋路枣石高速桥和普罗旺斯以东,狮子桥以南。出租车严禁拼客运营。
三、乘客须凭湖北健康码“绿码”乘坐公共客运交通工具。确实无法申领健康码的,可凭现居住地村(社区)出具的健康监测证明出行,一人一码(证明),亮码乘车。
四、乘客须全程佩戴口罩、错位就座、分散就座,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五、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行业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站外揽客行为。客运企业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强化人员安全管控,合理设置隔离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强化车辆安全管控,实行车辆运行动态监管,定期开展车辆技术状况检查,严防疲劳驾驶和超速、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乘客安全有序出行。
沙洋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0日
来源:沙洋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曹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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