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居民在外地就医,社保能报销吗,还是要转回家乡医治?网友刘先生最近一直为此困惑。刘先生和家人长期在广东务工。近期,刘先生的家人生病在务工当地住院,花费不少,刘先生在“市委书记专属版”咨询:家人在沙洋缴纳了社保,能否在外地就医时报销医疗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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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留言后,沙洋县医疗保障局回复称,刘先生的家人(可委托他人办理)可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二代身份证,到沙洋县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备案成功后,在异地发生住院就医(必须是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时,通过电话与沙洋县医保经办机构联系,告知本次住院的时间及医院,由工作人员在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为其登记,出院时只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即可,无需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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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记者了解,刘先生的家人住院之前并未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因此只能出院后再到沙洋县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事宜,但报销比例可能“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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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父母长住北京的林先生也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林先生说:“父母是沙洋县沈集镇人,一年四季都在北京帮我的弟弟带孩子,至今已经快十年了。”
今年1月,林先生的父母在北京医院诊断出糖尿病,并在北京治疗。林先生在“市委书记专属版”咨询,相关检查治疗费用能否回沙洋县报销,需要哪些材料?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如何凭社保卡在省外就医时当场报销,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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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沙洋县医疗保障局回复称,林先生的父母属于异地就医行为。依据(荆政发[2017]25号)文件,因疾病需要转市外就医、长期异地居住(工作)和在市外突发疾病需就医的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比照本市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计算待遇,按省内降低10%、省外降低15%支付;
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统筹报销金额降低50%。其中,在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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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的父母1月份在未办理异地就医住院就诊(就诊医院属于医保定点医院),属于“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统筹报销金额降低50%”的情况,可以提供:住院发票原件、诊断证明、出院小结、费用汇总清单到沈集镇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沙洋县医疗保障局在回复中表示,林先生的父母如果再有就诊需求时,可以先行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然后在就诊地持卡就医。沙洋县参保居民跨省异地就医持社会保障卡实行全国联网结算,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实行“一单同步”即时结算,不需个人垫付再回沙洋报销,并且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记者 阮馨瑶)
来源:荆门新闻网
编辑:曹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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